2023-03-23 09:25 来源:巴中日报
人无信不立,业无信不兴,国无信不强。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,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石,是我们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。可以说,无论对个人、企业,还是对社会、国家,诚信都是无价之宝。
我们身边有很多诚信典型:20年来坚守职业道德的公证员刘长青,决不允许一把不合格挂面流入市场的龙头食品公司技术员陈之功,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女民营企业家成燕……他们是“最美诚信巴中人”,身体力行为我们作出了表率。但同时,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,不守信用、虚假宣传、假冒伪劣等诚信缺失的事件不断发生,阻碍经济健康发展,影响社会正常秩序,扰乱人们心灵世界。
诚信不难,无非就是说老实话、办老实事、做老实人,本着真诚坦率的态度为人处世。诚信也难,面对各种各样的利益和诱惑,克服自己内心的“小九九”,重信守诺,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,殊为不易。但无论如何,我们都应该把诚实守信这个传统美德传承下来,发扬光大。
对个人而言,应视诚信为千金不易的可贵品质,从严自我约束,把诚信作为言行准则,珍惜个人征信,真诚做人,守信做事,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,必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。对企业而言,应秉持“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,也是无形的财富”理念,依法经营,公平买卖,童叟无欺,塑造企业形象,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口碑。对政府而言,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”,应率先垂范,引领“诚信之风”,让群众办事门好进、脸好看、话好听、事好办,优化营商环境,维护市场竞争秩序,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,让人才慕名而来、企业放心投资。
当然,构建诚信社会,绝非一朝一夕之事,需持续用力,久久为功。诚信精神的树立、诚信风尚的培育,离不开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,更需用制度保驾护航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褒扬诚信、惩戒失信,通过制度约束的“他律”促进个体“自律”,构建起不愿失信、不能失信、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,营造讲诚实、守信用的舆论环境、经济环境、社会环境。
小信诚则大信立。只要人人“矢一片诚心”,转化为点滴行动,厚植诚信沃土,城市必将绽放“文明之花”。(赵尉伶)